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物料消耗 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三次)
吉林 2021-07-20 T | T
招标编号:SDZB2021-22
开标时间:2021-08-10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5.0万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物料消耗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物料消耗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三次);
2.2采购内容:物料消耗品;
2.3采购预算:55万元;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采购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有一项及以上良好的相关业绩;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6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 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3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如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报名时提供);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
(5)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誉证明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0日09时30分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110088656
邮 箱:zbgs66@126.com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物料消耗 供
发布时间:2021-07-20 11:23:23 浏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