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弘毅码头职工餐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弘毅码头职工餐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弘毅码头职工餐厅服务采购项目。 2.1.2项目概况: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弘毅码头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六公里处,此次招标服务地点为弘毅码头生活区内职工食堂,职工食堂现采用自助选餐形式提供员工餐、接待餐、员工单点及特色食品等餐饮服务,职工食堂就餐人员约计600余人,每日提供早、中、晚、夜四餐,用餐大厅两个约计面积900平米,现有售餐口8个,单独就餐房间6个,餐口外外摆特色餐口8个,厨房面积约计600平米,采用一卡通结算方式。 2.1.3服务地点: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弘毅码头生活区。 2.1.3服务期限:2+1年(即首次签订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评定合格后再续一年服务合同)。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食材卫生标准。
2.2招标范围:弘毅码头职工餐厅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必须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3.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并出具如服务人员意外保险或医疗类保险缴纳证明); 3.1.3投标人应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1.4具备与项目服务需求相适应餐饮工作人员,餐厅设备设施齐全,后勤管理保障完善; 3.1.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四表一注); 3.1.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7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6-08 09:00 至 2021-06-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29 09:0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